1 主題內(nèi)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施工升降機(以下簡稱升降機)的設計、制造與安裝的安全規(guī)則。
本標準適用于GB/T 10052所包括的各種型式和規(guī)格的升降機。
2 引用標準
GB 1102 圓股鋼絲繩
GB 3811 起重機設計規(guī)范
GB 8918 優(yōu)質(zhì)鋼絲繩
GB/T 10052 施工升降機分類
GB 10053 施工升降機檢驗規(guī)則
GB/T 10054 施工升降機技術條件
3 金屬結(jié)構(gòu)的設計安全要求
3.1 金屬結(jié)構(gòu)的設計計算應符合GB 3811中對強度、剛度和穩(wěn)定性的規(guī)定。
3.2 整機穩(wěn)定性
對于無固定基礎的升降機,在無附著、最大獨立高度時的穩(wěn)定力矩不應小于最大傾覆力矩的1.5倍。
4 基礎
4.1 基礎的處理
4.1.1 升降機基礎應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條件下的全部載荷。
4.1.2 基礎周圍應有排水設施。
4.2 防護圍欄
4.2.1 在基礎上吊籠和對重升降通道周圍應設置防護圍欄。輕便型可移式升降機可采用其他措施進行圍護。
4.2.2 防護圍欄可采用實體鋼板、沖孔鋼板、焊接或編織網(wǎng)等制作。
4.2.3 防護圍欄應能承受水平方向垂直圍欄施加的350N作用力而不產(chǎn)生永久變形,該物體為扁平等邊正方體,邊長50mm,邊緣倒圓半徑為3mm。
4.2.4 地面防護圍欄的高度不應低于1.5m。
4.2.5 圍欄門應裝有機電聯(lián)鎖裝置,使吊籠只有位于底部規(guī)定位置時圍欄門才能開啟,且在門開啟后吊籠不能啟動。
4.2.6 當附件或操作箱位于升降機防護圍欄內(nèi)部時,應另設置專用區(qū)域與其隔離,并安裝鎖緊門。
5 停層
各停層應設置層門或停層欄桿。
層門或停層欄桿不應突出到吊籠的升降通道上。
5.1 層門
5.1.1 層門應保證在關閉時人員不能進出。
5.1.2 層門應符合4.2.2和4.2.3條的規(guī)定。封閉層門上應在視線位置設一觀察窗,窗的面積不應小于250cm2,且不裝玻璃。
5.1.3 層門凈高度不應低于1.80m,層門的凈寬度與吊籠進出口寬度之差不得大于120mm。
5.1.4 水平滑動層門和垂直滑動層門應在相應的上下邊或兩側(cè)設置導向裝置。
5.1.5 垂直滑動層門至少應有兩套獨立的懸掛支承系統(tǒng)。
5.1.6 機械傳動層門的開、關過程應由司機操作,不得受吊籠運動的直接控制。
5.1.7 層門應與吊籠電氣或機械聯(lián)鎖。
5.1.8 對于機械傳動的垂直滑動層門,采用手動開門,其所需力大于500N時,可不加機械鎖緊裝置。
5.1.9 層門鎖緊裝置及其附件的安裝位置應設在人員不易碰觸之處。
5.1.10 層門鎖緊裝置應牢固可靠。
5.1.11 層門鎖緊裝置應加防護罩,且維修方便。
5.2 停層欄桿
5.2.1 不設通道層門處應設停層欄桿,并應符合4.2.2和4.2.3的規(guī)定。
5.2.2 停層欄桿的開、關可采用手動,但不能受吊籠運動的直接控制。
5.2.3 停層欄桿應與吊籠電氣或機械聯(lián)鎖。
6 吊籠
6.1 吊籠內(nèi)空凈高度不得小于2m;人貨兩用升降機的吊籠頂部及除門之外的側(cè)面應有圍護。
6.2 需在吊籠頂上進行安裝與維修作業(yè)的,吊籠頂部的周圍必須設置高度不低于1.05m的護身欄桿。
6.3 封閉式吊籠頂部應有緊急出口,并配有專用扶梯。出口面積不應小于0.4m×0.6m,口上應裝有向外開啟的活板門,門上應設有安全開關,當門打開時,吊籠不能啟動。
6.4 貨用升降機的吊籠可不設置頂棚,但側(cè)面圍護高度不得小于1.1m。
6.5 吊籠不允許當作對重使用。
6.6 封閉式吊籠內(nèi)應有足夠的照明,門上應設供采光和觀察用的窗口,窗口面積不應小于250cm2且不安裝玻璃。
6.7 吊籠內(nèi)乘員體重應按80kg/人計,占據(jù)底面積不小于0.2m2;吊籠底平面承載能力不應低于2.5kN/m2。
6.8 人貨兩用升降機吊籠的頂面,應能承受0.5kN的點載荷及任一0.4m2面積上1.5kN的均布載荷。
6.9 吊籠結(jié)構(gòu)應能承受GB/T 10056中規(guī)定的全部載荷試驗。
6.10 吊籠門的開啟高度不得小于1.8m。
6.11 當?shù)趸\翻板門兼作跳板用時,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。
6.12 吊籠門需設置聯(lián)鎖裝置,只有當門完全關閉后,吊籠才能開啟。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施工升降機(以下簡稱升降機)的設計、制造與安裝的安全規(guī)則。
本標準適用于GB/T 10052所包括的各種型式和規(guī)格的升降機。
2 引用標準
GB 1102 圓股鋼絲繩
GB 3811 起重機設計規(guī)范
GB 8918 優(yōu)質(zhì)鋼絲繩
GB/T 10052 施工升降機分類
GB 10053 施工升降機檢驗規(guī)則
GB/T 10054 施工升降機技術條件
3 金屬結(jié)構(gòu)的設計安全要求
3.1 金屬結(jié)構(gòu)的設計計算應符合GB 3811中對強度、剛度和穩(wěn)定性的規(guī)定。
3.2 整機穩(wěn)定性
對于無固定基礎的升降機,在無附著、最大獨立高度時的穩(wěn)定力矩不應小于最大傾覆力矩的1.5倍。
4 基礎
4.1 基礎的處理
4.1.1 升降機基礎應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條件下的全部載荷。
4.1.2 基礎周圍應有排水設施。
4.2 防護圍欄
4.2.1 在基礎上吊籠和對重升降通道周圍應設置防護圍欄。輕便型可移式升降機可采用其他措施進行圍護。
4.2.2 防護圍欄可采用實體鋼板、沖孔鋼板、焊接或編織網(wǎng)等制作。
4.2.3 防護圍欄應能承受水平方向垂直圍欄施加的350N作用力而不產(chǎn)生永久變形,該物體為扁平等邊正方體,邊長50mm,邊緣倒圓半徑為3mm。
4.2.4 地面防護圍欄的高度不應低于1.5m。
4.2.5 圍欄門應裝有機電聯(lián)鎖裝置,使吊籠只有位于底部規(guī)定位置時圍欄門才能開啟,且在門開啟后吊籠不能啟動。
4.2.6 當附件或操作箱位于升降機防護圍欄內(nèi)部時,應另設置專用區(qū)域與其隔離,并安裝鎖緊門。
5 停層
各停層應設置層門或停層欄桿。
層門或停層欄桿不應突出到吊籠的升降通道上。
5.1 層門
5.1.1 層門應保證在關閉時人員不能進出。
5.1.2 層門應符合4.2.2和4.2.3條的規(guī)定。封閉層門上應在視線位置設一觀察窗,窗的面積不應小于250cm2,且不裝玻璃。
5.1.3 層門凈高度不應低于1.80m,層門的凈寬度與吊籠進出口寬度之差不得大于120mm。
5.1.4 水平滑動層門和垂直滑動層門應在相應的上下邊或兩側(cè)設置導向裝置。
5.1.5 垂直滑動層門至少應有兩套獨立的懸掛支承系統(tǒng)。
5.1.6 機械傳動層門的開、關過程應由司機操作,不得受吊籠運動的直接控制。
5.1.7 層門應與吊籠電氣或機械聯(lián)鎖。
5.1.8 對于機械傳動的垂直滑動層門,采用手動開門,其所需力大于500N時,可不加機械鎖緊裝置。
5.1.9 層門鎖緊裝置及其附件的安裝位置應設在人員不易碰觸之處。
5.1.10 層門鎖緊裝置應牢固可靠。
5.1.11 層門鎖緊裝置應加防護罩,且維修方便。
5.2 停層欄桿
5.2.1 不設通道層門處應設停層欄桿,并應符合4.2.2和4.2.3的規(guī)定。
5.2.2 停層欄桿的開、關可采用手動,但不能受吊籠運動的直接控制。
5.2.3 停層欄桿應與吊籠電氣或機械聯(lián)鎖。
6 吊籠
6.1 吊籠內(nèi)空凈高度不得小于2m;人貨兩用升降機的吊籠頂部及除門之外的側(cè)面應有圍護。
6.2 需在吊籠頂上進行安裝與維修作業(yè)的,吊籠頂部的周圍必須設置高度不低于1.05m的護身欄桿。
6.3 封閉式吊籠頂部應有緊急出口,并配有專用扶梯。出口面積不應小于0.4m×0.6m,口上應裝有向外開啟的活板門,門上應設有安全開關,當門打開時,吊籠不能啟動。
6.4 貨用升降機的吊籠可不設置頂棚,但側(cè)面圍護高度不得小于1.1m。
6.5 吊籠不允許當作對重使用。
6.6 封閉式吊籠內(nèi)應有足夠的照明,門上應設供采光和觀察用的窗口,窗口面積不應小于250cm2且不安裝玻璃。
6.7 吊籠內(nèi)乘員體重應按80kg/人計,占據(jù)底面積不小于0.2m2;吊籠底平面承載能力不應低于2.5kN/m2。
6.8 人貨兩用升降機吊籠的頂面,應能承受0.5kN的點載荷及任一0.4m2面積上1.5kN的均布載荷。
6.9 吊籠結(jié)構(gòu)應能承受GB/T 10056中規(guī)定的全部載荷試驗。
6.10 吊籠門的開啟高度不得小于1.8m。
6.11 當?shù)趸\翻板門兼作跳板用時,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。
6.12 吊籠門需設置聯(lián)鎖裝置,只有當門完全關閉后,吊籠才能開啟。